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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活动
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履职尽责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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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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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开展“履职尽责年”活动的意见》要求,推动我国海洋事业创新发展,结合我中心的九项职能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就开展“履职尽责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海洋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局党组“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夯实五大业务体系、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思想教育,注重作风养成,完善制度机制,实施科学管理,着力提高海岛中心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以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为抓手,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质量效益,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结合海岛中心作为局属新单位实际,正视处于“爬坡上升”阶段的现状,以“人人履职尽责,个个拼搏奉献”为行动指南,以重点任务和深化改革措施为切入点,兢兢业业履职,踏踏实实尽责,全面完成年度重点任务,促进海岛中心快速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深度参与全球海岛海洋治理,加强海岛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国家海洋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海岛司和国际司等相关业务司的指导下,积极筹办 “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海岛治理。继续加强主办和承办 “2017平潭国际海岛论坛”,搭建全球海岛保护与管理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中国-小岛屿国家海岛智库。继续推进与斯里兰卡、泰国等国双边合作,就海岸带保护与管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海岛防灾减灾、海洋发展战略等议题开展深度交流合作。

(二)牵头组织开展全国海岛监视监测业务,加强重点岛礁立体监测。组织编制全国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监视监测业务化运行监督与管理办法,提升业务化水平。组织协调海岛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建设与完善,助推系统建设与运行总体方案印发实施。开展海岛四项基本要素与珊瑚礁监视监测工作常态化监管检查与质量管控,确保业务顺利实施;开展珊瑚礁监视监测成果展示平台和珊瑚礁研究中心建设,为我国南海珊瑚礁系统保护与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加强红树林生境海岛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开展生境脆弱性现状与历史演变评估。为拓展海岛监视监测要素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三)推动生态岛礁项目开展,编制全国海岛保护名录,加强海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协助开展2017年生态岛礁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库入库评审方案和《生态岛礁项目库管理办法》。全面对接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探索编制我国海岛生态红线制度;根据海岛保护需要,编制第一批全国海岛保护名录,研究编写《海岛保护名录制度方案》(草拟稿)。以平潭国际旅游岛防灾减灾为典型,开展海洋灾害信息数据集建设,构建平潭风暴潮灾害风险管理体系。探索与国外机构共同开展海岛经济社会交流合作,提高我国海岛经济、社会、文化等业务能力建设。

(四)提升技术保障服务能力,促进地方海岛经济发展。参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研究,为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相关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建议。跟踪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情况,加强智慧海岛开发、管控、信息与装备集成等领域的整合。开展海岛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生态岛礁方案设计、自然岸线保有率措施、海湾环境承载力监测与评估等工作,加强地方海岛海岸经济服务,促进地方海岛经济社会发展。

(五)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业务工作保障能力。开展海岛中心二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在2017年全面动工建设,提升海岛中心业务工作和服务地方保障能力;完成500吨级近岸海洋环境监测船建造工作,按生产节点如期下水、离厂和交付使用。继续推动海岛中心“海洋人才岗”计划实施,利用海岛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平台,联合相关涉海高校,开展海岛保护、开发与管理高端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提升海岛中心业务保障能力。

(六)探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前谋划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期措施。结合人社部及上级文件精神,配合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心工资结构,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体现实绩与贡献、收入差距合理的激励机制。结合中心现实发展需要,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适合中心业务职能的需求,提升中心机构整体运行能力。将“三定”工作提上日程,提前谋划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期措施,为分类改革夯实牢固基础,促进中心人人履职尽责。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尽快推进成立中心正式党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关键少数”,作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中心纪委成立工作,配合局巡视组完成中心巡视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中心内设机构调整,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努力推动服务型党支部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开展“履职尽责年”活动的意见》要求,专门成立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履职尽责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蔡锋任组长、书记侯纯扬、副主任苏晖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中心“履职尽责”活动开展。

(二)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动态督促机制。中心每季度进行履职尽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中心内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跟进反馈履职尽责年活动进展。对于落后于进度的活动,认真查摆原因,及时改进落实,保证按时按量完成活动。每季度向局党组报告履职尽责活动动态情况,落实定期汇报,建立动态督促机制。

(三)领导干部率先带头,保障人人履职尽责。中心领导干部作为“履职尽责”活动的重点,按职职责权限,明确中心领导管理权限,对照职责梳理履职尽责情况。海岛中心领导干部既要履行领导责任,当好活动组织者,也要率先垂范,当好履职尽责带头人,作好先锋模范作用。海岛中心领导班子将充分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方式,保证领导干部率先带头,保障人人履职尽责。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中心“履职尽责年”活动在中心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中心领导对中心各部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制定履职尽职计划,参与各项活动。各部门结合进度安排,争做履职尽责先锋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每季度对中心开展履职尽责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交季度通报报告。经中心领导审核之后,向局党组报告履职尽责活动开展情况。

(二)编制工作计划,促进进度完成。结合海岛中心年度任务和“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认真梳理海岛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编制“履职尽责年”活动重点工作表,按照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主抓完成落实情况。对于未按进度完成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提醒谈话、提交情况说明、制定改进措施等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在海岛中心网站开辟“履职尽责年”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履职尽责年”活动的重要意义。针对中心各部门围绕的履职尽责重点工作,及时在海岛中心网站及各类相关平台充分报道,树立履职尽责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舆论环境。鼓励人人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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