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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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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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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简称“海岛中心”)是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自然资源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为国家公益一类综合型海岛科学研究与业务支撑机构。主要从事海岛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与资源生态调查监测评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保护修复及国际合作等业务,承担国家海岛管理数据库、物种种质资源库与海岛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为全国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在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3年度中心计划招聘在职人员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热爱海岛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5日(共15天),4月5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详细填写《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最高学历成绩单、岗位要求的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hdzxrsc@163.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都为:岗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例如:01-张三-XX大学-自然地理学(070501)-博士研究生。

请考生将报名表中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不可空项,没有相应内容的项目须填“无”。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本单位将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2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邮箱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统一笔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海洋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成绩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根据招聘工作的初步安排,笔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下旬,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面试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再由考官结合岗位要求进行提问,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本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或体检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请及时查看个人邮箱及本单位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单位信息

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坛南湾田美路1号

邮   编:350400

单位网址:http://ircmnr.com/

邮   箱:hdzxrsc@163.com

咨询电话:陈老师,0591-86165670

附件:1.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2.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

          3.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2日

 

下载附件:

附件1-海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海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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