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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国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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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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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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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外交部

原文链接:https://www.fmprc.gov.cn/web/wjbzhd/t1915961.shtml

2021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建交太平洋岛国通过视频方式举行首次外长会。会议由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主持,基里巴斯总统兼外长马茂、斐济总理兼外长姆拜尼马拉马、汤加首相图伊奥内托阿、纽埃总理兼外长塔格拉吉、巴布亚新几内亚外长埃奥、瓦努阿图外长阿蒂、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外长埃利伊萨、所罗门群岛外长马内莱出席。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长普那应邀参加会议。与会各方就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关系、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各领域交流合作、国际地区问题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一、各方回顾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8年同建交太平洋岛国领导人会晤以来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关系发展情况,一致认为中国和太平洋岛国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持续深化,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促进了太平洋岛国地区繁荣,增进了中国和太平洋岛国人民福祉。

二、太平洋岛国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国家建设上取得的伟大成就。中方对此表示感谢,重申将一如既往坚定支持太平洋岛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努力。

三、各方一致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要坚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各方重申尊重各自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各自国家人民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在涉及各自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太平洋岛国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强调在国际关系中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

五、各方一致同意加强高层和各级别交往,扩大政府部门、立法机构、政党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不断增进相互了解和政治互信。各方同意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定期会晤机制。

六、各方积极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和太平洋岛国抗疫合作。太平洋岛国赞赏中方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感谢中国积极提供医疗物资、疫苗和资金支持。中方赞赏太平洋岛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本地区扩散,感谢太平洋岛国给予中方抗疫宝贵支持。各方重申将加强抗疫合作,构建卫生健康共同体。中方宣布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方强调疫苗应作为公共产品,反对任何阻碍疫苗合作的企图。中方愿继续向有需要的太平洋岛国提供疫苗,为实现疫苗在太平洋岛国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作出贡献。

各方一致认为,新冠病毒溯源是科学问题和全球性任务,应该也只能由全球科学家合作开展研究。

七、各方一致认为,要推动全球发展迈向平衡协调包容新阶段,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太平洋岛国欢迎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愿意支持和加入这一重要倡议,并将该倡议同太平洋可持续发展路线图和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相衔接。各方强调将加强“一带一路”框架内各领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方宣布将成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将于年内举办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

八、中方表示将继续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太平洋岛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供支持和帮助。太平洋岛国感谢中方长期以来提供的无私援助,认为中方援助为促进太平洋岛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方共同呼吁国际社会向太平洋岛国提供更多技术、资金和人道支持,帮助太平洋岛国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

九、各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以及媒体、妇女、宗教等社会各界交流合作,扩大地方交往合作,支持中国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反对体育政治化,呼吁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国际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各方一致认为,要推动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各方同意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内,就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十一、各方同意加强海洋合作,支持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致力于建立蓝色伙伴关系,共同推动海洋可持续开发。各方强调海洋环境保护对太平洋岛国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呼吁有关国家审慎处理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并同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各方重申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和南太平洋无核区的坚定立场,呼吁有关各方履行条约义务,促进地区和平稳定。

十二、各方一致认为,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致力于共同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方理解太平洋岛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面临的特殊困难,将成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并继续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提升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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